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长春市2016年中考体育时间为5月6、7、8号。有关部门下发《长春市2016年中考体育现场考试指导手册》公布2016年中考体育有3个考试项目,必考项目有: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1分钟跳绳;选考项目在立定跳远、前掷实心球、坐位体前屈3个项目中任选1个项目考试。严禁考生使用自备器材参加考试,每位考生的所有考试项目必须在一个单元内(半天内)连续完成。记者针对《长春市2016年中考体育现场考试指导手册》进行部分梳理。
关注一:考试要求
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不准穿钉鞋 中途摔倒可现场补测
据了解,该项考试设置在封闭的、有6条及以上环形塑胶或煤渣跑道的400米田径场上进行。
考生穿采用智能电子设备计圈计时的专用背心参加考试。考生以2至15人(至少2人)为一组,电子仪器在发出口令后开始计时,遵循右侧超越的田径规则。当考生身体到达终点线的垂直面时,自动停止计时并记录储存成绩。每位考生考试一次,考试成绩按分、秒记录。考试时考生可赤足,但不准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不准携带电子产品(如手机、mp4等)。如果考试过程中,考生碰到电子仪器出故障、途中摔倒受伤或途中受阻,可现场补测。不能补测的参加缓考。
发令前,考生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起跑线及起跑线前地面;跑进中踏出规定跑道;跑进中推、拉、阻挡他人;跑进中借助他人的力量。考生出现上述犯规行为之一,本项目成绩计0分。
1分钟跳绳
跳绳绊到脚 考试时间没到可继续跳
考生每15人一组,考生双手持跳绳手柄(右手持计数手柄)站立预备。
考生将绳的长短调至适宜长度,试跳结束后,重启电源清零计数器。动作规则为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即绕身体一周圈)计为一次。摇绳动作必须是正摇,反摇绳子不计成绩。考试结束,电子仪器自动计下考生在1分钟内完成跳绳次数并记录储存成绩。
考试过程中跳绳绊到脚上,时间不停止,考生应继续考试。在考试过程中,绳子断坏及其他因素导致影响考试的,考生可以补测一次。 考试跳绳的绳子必须使用考场准备的绳子。
考生需要注意,一跳多摇、单脚跳及一跳一垫步均判为犯规,因犯规所得的次数扣除。
立定跳远
考试连续测试3次 取最好成绩
考生站立在起跳线后准备考试,两脚原地同时起跳,落地点必须在测试区域内,以身体触地部位离起跳线最近点为考试成绩,不得有助跑、垫步跳等动作。
当考生听到设备发出开始测试、第一次测试时,考生开始考试,连续测试三次,电子仪器自动择取最好一次成绩记录储存。
根据成绩标准选择起跳线,平时成绩190厘米以上考生,在190厘米起跳线考试。平时成绩在90厘米以上200厘米以下考生在90厘米起跳线考试。
起跳时踩线、助跑、垫步或连跳,测试完成后后退或从侧面出感应区,判定为犯规,所跳成绩无效。如三次试跳均犯规无成绩者,允许补测一次。若补测依旧犯规,该项目成绩按0分处理。
前掷实心球
身体不可触及或越过起掷线
考生双脚前后或平行站立于起掷线后,双手持球于头上方,双手同时用力将球经头上方向落地区方向掷出。
双脚必须经静止站立后方可掷球,不可在走动或跑动中掷球。掷球前双脚不可离地或在地面滑动,实心球出手的瞬间,脚跟可以同时蹬地、离地。如受试者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出手的同时后脚可以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
掷球过程中,身体任何部位不可触及起掷线或越过起掷线,否则电子设备将判为犯规。每人有3次投掷机会,电子仪器自动择取最好一次成绩记录储存。若考生第一次投掷即投满分,第二、第三次投掷可免投。
允许考生佩戴护腕或护肘参加考试,不可穿钉鞋、皮鞋等。考试时考生不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手指缠在一起(开放性创口除外)进行掷球。
踩线、助跑投掷、球体未经头部上方双手掷出等为犯规动作。如三次投掷均犯规无成绩者,允许补测一次,若补测依旧犯规,该项目成绩按0分处理。
坐位体前屈
双腿膝盖弯曲等视为犯规
考生脱鞋考试,坐在测试床体上,两腿伸直,两脚平蹬测试床体纵板内沿,低头,上体前屈,两臂前伸,用两手中指尖逐渐向前推动游标,直到不能前推为止。测试床体的脚蹬纵板内沿平面为0点,向内为负值,向前为正值。记录以厘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考生连续测试两次,择取最好成绩。
双腿膝盖弯曲、突然发力至测试仪游标离开了考生手部、单手推动测试仪游标为犯规动作,犯规所得成绩无效。
关注二:特殊考生成绩评定办法
残疾致丧失运动能力考生免考
身体残疾致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本人于考前一个月提交《免考申请表》,学校审核公示后报送县(市)区缓考、免考审批领导小组审批,获准后方可免考。现场考试成绩以满分16分记分。对于违规造假取消该生体育现场考试成绩,全长春市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因伤病短期不能好转的,由考生提出申请,出具市级(含市级)以上医院证明,九台、双阳、农安、德惠、榆树出具县(区)级(含县(区)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原件,学校公示后经县(市)区缓考、免考审批领导小组批准,按免考处理。其考试考核成绩按照九年级体育总分16分的60%(9.6分)记分。未经县(市)区缓考、免考审批领导小组批准的、无故未参加现场考试的考生,成绩以0分计算。
因在现场考试过程中出现临时伤病不能全部完成体育现场考试且短期内不能好转(不能参加缓考)的考生,经县(市)区缓考、免考审批领导小组批准,其现场考试成绩已考科目达到9.6分(含9.6分)以上按实际成绩记分,未到达9.6分按9.6分计分。考生应在出现伤病之日起两日内把市级(含市级)以上医院证明,九台、双阳、农安、德惠、榆树出具县(区)级(含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报到县(市)区教育局备案检查。
考生因临时伤病、女生生理期可缓考一次
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生理期),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应由考生本人提交《缓考申请表》,学校批准后经县(市)区缓考、免考审批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方可缓考,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九年级缓考时间一般安排在全市考试结束一周后指定考点进行,城区在指定考点统一进行,九台、双阳、农安、德惠、榆树在本地区指定考点进行缓考的考试办法与正常考试办法相同。
患有传染病的且能参加现场考试的考生,出具市级(含市级)以上医院证明,九台、双阳、农安、德惠、榆树出具县(区)级(含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学校批准后经县(市)区体育中考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所在考点统一考试时间内单独进行。
休学、外地(区)转入的考生,无七、八年级成绩的,只参加九年级的统一体育考试,满分100分。计入中考成绩=九年级考试成绩×40%。有七、八年级成绩的按正常考生处理。 往届考生只参加九年级的统一体育考试,满分100分。计入中考成绩=九年级考试成绩×40%。
关注三:考试安排
每个考生所有考试项目必须半天内连续完成
体育考试应在长春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每位考生的所有考试项目必须在一个单元内(半天内)连续完成。因天气等特殊原因中断考试,考生不能在一个单元(半天内)内考完三个项目考试,经县(市)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可顺延。
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项目测试在最后进行,其他项目测试顺序由县(市)区统一安排。考试现场如有准考证丢失或损坏等现象,应到场内指定地点补办临时准考证。 考试中出现数据异常等特殊情况,经现场考试领导小组确认,考生成绩以人工记录成绩为准,按要求现场填写《长春市2016年中考体育现场考试成绩异常处理记录单》,由专人录入系统。
考生在考试现场提出缓考申请,应按有关程序办理缓考手续。考试期间遇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体育中考考试指挥中心。
关注四:考生须知
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当场提出 发现违规行为可举报
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参加考试,并妥善保管,防止损坏或丢失。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参加体育考试应穿着运动装、运动鞋,但鞋底不得有金属钉、胶钉或塑料钉。
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应立即向考务人员提出,当场解决,以便及时核实查证。
因伤病不能按规定参加考试的学生和残疾学生应在考试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免考手续。女生经期及生病受伤的考生,应按要求及时办理缓考手续,并按县(市)区安排的时间参加缓考。
考生应注意考试前的身体状况,保证不带病、不带伤参加考试,避免出现伤害事故。否则一切后果自己承担。
已完成三个项目测试的考生,不得申请参加缓考。考生发现考试中存在违规行为,可向市体育考试领导小组举报。举报电话:0431-88787075。
关注五:评分标准
中考体育男、女评分标准不同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操作方法、电子仪器功能特点,参考田径比赛规则,结合长春市的实际情况制定《长春市2016年初中九年级学生中考体育学科评分标准》。
注:考试成绩未达上限,按下限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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