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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黄世忠:建议加快制定我国可持续发展报告鉴证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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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3-10 05: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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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25-03-10 05:34:03

每经记者 黄宗彦 每经编辑 杨夏

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的披露和鉴证问题引发热议。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黄世忠提交的《关于加快制定我国可持续发展报告鉴证准则的建议》指出了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和披露存在的不足,比如未经验证的“选择性披露”导致“漂绿”问题。

黄世忠指出,当前可持续信息披露质量不高,根源在于鉴证制度双重缺失:既无强制第三方验证要求,又缺乏本土化鉴证准则。部分中介机构以较低的价格出具鉴证报告,加剧了信息披露失真风险。为此,黄世忠建议在财政部等9部委发布的可持续披露准则基础上,构建接轨国际、适配国情的鉴证准则,对大型企业设置实施2~3年过渡期后实施强制鉴证,并压实中介机构的鉴证责任。

针对国际可持续鉴证准则ISSA 5000(可持续发展鉴证国际标准)的引入问题,黄世忠指出,“国际准则更多基于发达国家市场环境设计,我国需建立适用性评估机制。”他以温室气体范围三排放鉴证为例说明,要求鉴证机构追溯供应链全链条排放数据,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可操作性较低。特别是涉及社会议题时,中西方差异更为显著。

黄世忠建议借鉴财政部制定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的经验,组建跨领域专家组开展对ISSA 5000在中国的适用性和创新性评估。评估应聚焦法律体系、监管能力、市场基础三个维度,既要吸收国际鉴证准则的框架性要求,又要规避“审计思维简单移植”的误区。

他特别指出财务报表审计与可持续发展鉴证存在本质差异:前者聚焦财务重要性,后者需兼顾影响重要性;前者服务投资者,后者面向多元利益相关方;前者审计对象集中在合并报表范围,后者需延伸至上下游价值链。

对于当前存在的“鉴证服务价格战”乱象,黄世忠表示担忧,“部分机构以5万~20万元低价承接业务,难以保障鉴证质量。”对此,他建议参考欧盟经验,对大型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设置2~3年过渡期后实施强制鉴证,同时配套建立鉴证机构追责机制,对违规出具鉴证报告的中介机构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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