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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002104)诉讼时效不足6个月,四年虚增营业收入1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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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3-12 19: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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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25-03-12 19:18:05

  近日,赵敬国律师团队又代理一批投资者诉恒宝股份(维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宝股份”或“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递交立案。值得注意的是,本案诉讼时效将于2025年9月2日届满,时效不足6个月,一旦错过,投资者将失去胜诉权。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18年4月27日-2022年9月2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2年9月3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顾本案,2023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恒宝股份披露的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处罚书显示,恒宝股份及其子公司恒宝智能自2016年12月起从事隋某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共执行了21个批次,涉及3家客户和8家供应商。恒宝股份在未充分评估和审慎了解“专网通信”业务实质的情况下,即将该业务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发生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虚增营业收入。2017年至2020年,恒宝股份四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高达13.62亿元。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8年4月27日-2022年9月2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2年9月3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登记索赔。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恒宝股份索赔案诉讼时效不足6个月,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恒宝股份:于2018年4月27日-2022年9月2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2年9月3日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恒宝股份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维权)索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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